購物車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歡迎,訪客. [ 登錄 | 新登記 | 忘記密碼 ]

祝沙螺洞逢凶化吉

2012 年 06 月 14 日
 祝沙螺洞逢凶化吉

 二十多年,大埔沙螺洞生死兩茫茫。一九九○年,當時的郊野公園管理局及漁農處批准在沙螺洞及毗鄰的八仙嶺郊野公興建高爾夫球場,激起了各環保團體的強烈反對,計畫最終被推翻。○八年,沙螺洞發展公司採取公私營合作形式進行計畫,倡議興建骨灰龕,具高生態價值的地帶則會引入保育管理,去年其環評報告出爐,卻在港珠澳大橋環評訴訟之時撤回。
 
兜兜轉轉之下,近來環評報告再度面世,這個幾乎死過兩次的蜻蜓天堂,今次可以再逢凶化吉嗎?
 
公私營合作形式搞保育的概念,在○四年新自然保育政策的鎂光燈下成為焦點,目的是為保育高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提供出路。沙螺洞試驗計畫一直以來是唯一獲推薦的計畫,這可能是公眾近兩、三年從主流媒體接收到的訊息,不過各團體、學者等事實上討論熾熱,討論範疇更涉獵廣泛。
 
丁屋發展仍未解決
回憶起討論過程,有些直到現在仍然是解不開的結,首先是將來沙螺洞保育區內的「鄉村式發展」。環評報告指出「本工程項目的倡議者已與村代表達成協議,把一百六十處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丁屋)的建屋地點改在沙螺洞山谷以外,並把該區(包括二百三十六個建屋地段)全部作自然保育之用」。要保育也得靠規劃或地政方面配合,不過根據環評報告,沙螺洞三條鄉村(張屋、李屋及老圍)將原封不動,意味着保育區內仍有規劃作「鄉村式發展」的用地,根據現行丁屋政策,原居民仍有權利在沙螺洞申請興建丁屋。現時沙螺洞荒蕪一片,很大程度上源於交通不便,但他日沙螺洞路改善工程完成,原居民乘勢回歸建屋也是合法之舉,破壞隨時比骨灰龕發展更直接。
 
嚴格來說,改變土地用途是城規程序的工作,但環評有責任交代最壞情況,即鄉村式發展對當地環境的影響,進而積極提出把鄉村式用地完全剔除於保育區內,免後顧之憂,非靠一紙協議而已。
 
有違保育政策原意
沙螺洞是新自然保育政策下十二個「須優先加強保育地點」之一,在這個政策下實行公私營界別合作方式,「政府會容許發展商在該地點中生態較不易受破壞的部分進行發展」,現時骨灰龕地盤位置,卻在沙螺洞「須優先加強保育地點」界綫外的一幅政府土地上,這嚴格違反政策了原意。另外,發展地盤的生態是否「較不易受破壞」?發展地盤是當地集水區的其中一部分,從整個河盤生態保育角度而言不應忽略。更重要的,要是我們重視現時規劃作「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的河流或溪澗,與它們一脈相承的集水區亦應好好保護。
 
沙螺洞的項目並非沒有出路,早前食物環境及衞生局的骨灰龕政策提出十五個選址,其中包括大埔船灣前垃圾堆填區,骨灰龕發展大可轉移到上址,保住沙螺洞,在現行政策支持下,政府應比以前更容易踏出第一步。
 
沙螺洞項目舉步為艱,無形中也應驗了一些以公私營合作模式作保育的隱憂。事實是不少「須優先加強保育地點」本身極具生態價值,根本不適宜發展,這並非一招減低發展規模便能解決,寸土不讓並不是橫蠻無理,而是要顧全大局。何況在商言商,有些發展商就是要賺盡,保育未必完全是配角一名,但發展計畫部分依然是焦點所在。當前固然要就環評報告提出意見,保住沙螺洞,放眼未來五年,新特首承諾過會檢討新自然保育政策,且看這位創立鄉郊保育基金的主腦,對保育可有多大的承擔。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主任吳希文
刊於2012年6月11日星島日報綠色論壇
 
 
Bookmark and Share
 
 
 

該網誌有 0 條回應